救护车该不该拦?一名同行对上海120医生拒借除

时间:2022-04-03 16:37:44 作者:救护员 来源:救护车达人 阅读次数:

 今天看见一件遗憾的事,上海的一位哮喘患者在家中病重。家属向另一队急救人员借用除颤仪被拒绝,最终患者不治。 这事儿引起轩然大波,很多人都表明了自己看法,众说纷纭。

  很久没有写文章了,看完这件事,思考了很久,觉得有必要说说自己的一些看法,大家指正。

  对于急救120来说,一般有司机,护士,医生,担架员和比较全面的基础抢救设备。这就相当于一个完整的战斗小组,冲锋在前,在第一现场。

  也就是说在接受特定的患者以后,就是一个处理患者的闭环,要对也只对急救的患者完全负责,无论是救治和法律上都有唯一性。

  所以在急救车上的设备使用权当然是急救患者第一位,这毋庸置疑。

  再说一下疾病的问题,哮喘病是很难缠的一种疾病,在平时可以用平喘喷剂缓解,但病情突然加重的时候,除了应用激素以外,甚至还需要应用气管插管,应用呼吸机。即便是用了这些,遇到小气道痉挛,可能这一切都会失去意义。

  除颤仪是利用较强的脉冲电流通过心脏来消除心律失常,使之恢复窦性心律的一种医疗器械,是必备的急救设备。对于进行心肺复苏,除颤是很重要的步骤之一。

  哮喘的患者到了应用除颤仪的地步,很显然,呼吸已经停了。而窒息才是最要命的原因而不是心脏。也就是说,到这个地步,除颤仪也无力回天。

  一个站岗的军人,会不会听到路上有人抓小偷就跑出去帮忙而弃岗前于不顾?

  一个站岗的军人会不会因为有人要勇斗歹徒而借给别人自己的枪?

  反之医生依然。

  在医生眼睛里,责任重于泰山。没有铁的责任和制度,没有对规矩的遵守,是不对的。

  患者第一时间已经在被做核酸的医疗人员救治,并且也打了救护车,只是在等待中。

  我们都知道上海的疫情,除非很有必要,谁打120会去医院?很显然这个急救车的患者一样用被救治的权利。

  有人说,这车上的家属说可以借给哮喘的病人。

  首先,在医疗救护中,患者及家属没有支配医疗设施的权利,其次,急救医疗设施的配备是无数次经验教训总结出来的。一但在去医院的途中,患者心律失常突发,家属会不会后悔自己的慷慨?

  如果没有在工作岗位上,遇到急救的患者,就像那几个做核酸参与抢救的“大白”,一定会义无反顾的救治,竭尽全力。

  一是医生职业道德所在,二是有法律保护可以免责。

  在手术中,为了别的患者拿走术中患者的麻药,叫走主刀,你让一个工作中的医生对自己的患者弃之不顾,借出自己的枪?

  没事,这患者不需要输血,我先拿走给别人用?那突然大出血怎么办?用意志?临床意外的事情太平常了,惴惴不安。

  有人会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就是没轮到自己人身上。

  那咱们看看刚刚不久也在上海发生的一位同样是哮喘发作的护士的遭遇

  上海的东方医院为何救不了自己的护士?因为上海东方医院暂时关停自己的急诊科,这个时候自己医院的护士因哮喘病发作送来医院无法救治,这算不算自己人?那是不是高抬贵手就犯规救治一下得了呗。

  但事实是只能转院到其他医院,结果不治。从送院到转院,一共4个小时。

  我只想说需要反思不是当事医生,借出去,车上的人有事,医生背锅。

  不借出去,车下的人有事,医生背锅。

  这件事没有正确答案,当这位医生面对的时候,他就已经输了。

  那么该谁反思呢?算我愚钝,我不知道。

  其实我能够理解责难和愤怒的声音,不是专业很难理解,其实人心软,向善这本没有错。

  总有一天我们也会作为患者家属的,面对同样的难题,我是家属,也会很遗憾很愤怒,甚至会更过激去抢夺气管插管和除颤仪,但这些是基于我懂得操作,或者说能看到生还的希望。人性是自私的,在面对亲情面前,选择什么,都不是错,也都有错。

  我写这些,是希望能够理解医生的苦衷,他的苍白,他的无力,不是他个人能够决定的。

  个人觉得,这次上海卫健委的处理很睿智。  是停职,不是开除。

  谁都知道这不是当车医生所能处理和决定的,但舆论的可怕不是毫无结果就能过关的。  先降降火,然后再说,也未尝不是最好的选择。

  与宏大的时代相比,渺小的个人是微不足道的。时代的光鲜亮丽,并不能照亮每个个体的人生。反而是时代中的一粒灰,落到任何一个个人的头上,就像一座山压下来,成为“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